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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交通事故案件須知

1.
道路交通事故案件需當場通知警方到場處理,且案件有人員死亡 或受傷者,方能於本系統申請。
2.
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,得於下列期間登入本署全球資訊網申請提供相關資料:
  • (1)於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現場圖、現場照片。
  • (2)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。
  • (3)案件「送出申請」後,無法修改資料,如因送出資料錯誤,請於「申請進度查詢與取消」功能取消該申請案件,再次重新申請。(申請案件送出後3天內可取消)
  • (4)申請人臨櫃取件應提供網路申請案件之申請編號,並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,若申請人非當事人,取件時應附當事人之委託書
  • (5)民眾以實體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卡號驗證下載檔案,限天內完成下載(例如10月1日通知可領件,則於1至日內下載檔案)
3.
本系統僅為申請平台,如有申請及進度相關問題請洽原處理單位詢問。 [處理/領件單位查詢專線]

申請案件步驟

一、案件資料申請

登入本署全球資訊網/線上申辦/交通事故案件資料申請系統項下申請,並依下列步驟操作:

  1. 點選「交通事故資料申請」頁籤,勾選「我同意並了解以上隱私權保護政策及使用說明」、「所申請案件是否有人員受傷或死亡」及輸入「驗證碼」。
  2. 填寫交通事故申請資料(包含當事人資料、申請人資料及領件資料)。
  3. 勾選申請資料:現場圖、現場照片或分析研判表,得複選。
  4. 確認填寫資料無誤後按「送出申請」按鈕。
  5. 系統顯示申請編號,若有填寫電子郵件,則發送已申請通知。

二、案件資料進度查詢與取消

登入本署全球資訊網/線上申辦/交通事故案件資料申請系統項下查詢或取消,並依下列步驟操作:

  1. 點選「申請案件進度查詢與取消」頁籤,輸入「申請人證號」及「驗證碼」後,按「查詢」按鈕。
  2. 顯示查詢結果,游標移至該筆資料進入詳細資料,可檢視處理狀態。
  3. 如欲取消申請案件,請按「取消」按鈕,該筆案件即不再受理,但僅能於申請日期後3天內取消所申請案件。
  4. 本系統僅為申請平台,如有申請及進度相關問題請洽原處理單位詢問。[處理/領件單位查詢專線]